感谢您委托本公司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本公司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按照《保险法》、《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应履行客户告知义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名称:北京国中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二)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1幢12层1207室
(三)许可证名称及编号: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编号260481000000800
(四)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10月01日
(五)业务范围: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经营区域:全国(港、澳、台除外)
二、投保前告知事项:请在确定投保前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保险产品的广告、公告、彩页等宣传资料不属于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请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或者除外责任、犹豫期后解除合同损失、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权利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保险金额、等待期等内容,并可要求本公司服务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三、请向本公司服务人员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时效、保险公司理赔时限、合同中止与失效、未成年人投保限额等的相关规定,以及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夸大事故损失、申报年龄等职业不真实或健康情况不真实等情形导致的法律后果。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经纪机构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本公司已按《保险经纪人监管规定》缴存保证金/投保职业责任保险。
六、获取报酬方式:本公司为您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并依据与合作保险公司订立的协议依法收取经纪费。
七、本公司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与经纪业务相关的保险公司、其他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如果您发现本公司服务人员存在误导行为及其他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可向本公司投诉。
网址: http://www.guozhong88.com
电话:010-65180034
邮箱:kf@guozhong88.com
以上告知事项敬请随时查询、核实。
特此告知。
北京国中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投保人声明:北京国中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已经对投保相关的事项展示清楚,投保人也对上述内容明确理解。